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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1家法院集中宣判16起涉恶案件

2018-08-30 09:47:37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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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讯(记者蔡艳荣)8月29日上午,石家庄中院组织裕华区法院、新华区法院、行唐县法院等11家法院集中宣判16起涉恶案件、155名被告人,涉及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判处刑罚从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

孙某等15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孙某纠集高某、毛某、贾某等8人,形成以非法放贷为目的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实施了一系列有组织、有预谋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辖区内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

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孙某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其他1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不等。

高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

2015年以来,高某某、杨某某、盖某某等人在行唐县以向路政部门举报拉玻璃货车超载、对货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向过往的货车司机强行多次索要“带车费”或强迫货车司机到其私自经营的油罐车加高价油。2017年5月,郝某某、侯某等人通过对高某某等人油罐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强行加入,后强行索要“带车费”,且每辆货车每次至少加四五百元柴油。该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到2017年12月,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石家庄市行唐县法院对高某某等5人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石家庄多家法院集中宣判

此外,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对崔某某等17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案;长安区法院对崔某某等23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周某某等22人寻衅滋事案2起涉恶案件;鹿泉区法院对王某等15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案;井陉县法院对石某某等10人敲诈勒索案,杨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孙某某等4人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3起涉恶案件;正定县法院对吴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灵寿县法院对闫某等4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高新区法院、栾城区法院、深泽县法院也对辖区内共5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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