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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推出便民服务举措

2018-10-16 10:22:39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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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推出便民服务举措

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即时办结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推出便民服务举措。10月8日起,百姓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再提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办结时限大幅缩短, 部分业务最快实现即时办结。

“我们再次精简了办事流程,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缴费领证的便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对收费、缮证、发证环节进行了精简优化。按照市委要求,对标杭州市、贵阳市等先进城市“放管服”改革经验,将缮证环节和发证环节分别由两人承担改为缮证和发证两个环节由一人承担,将收费窗口与发证窗口集中到一起办公,减少了群众办理环节,避免多处跑,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为了完成此次窗口调整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保证群众在窗口调整期间办理业务不受影响,可正常缴费、领证。

“个人房产补(换)证业务办结以前需要5个工作日,现在实现了即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该负责人表示,从10月8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压缩部分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大宗(批量)房产抵押登记压缩至7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0个工作日;单位产补(换)证业务、“一窗受理”转移登记业务、单位产抵押注销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个人房产补(换)证业务、预告登记注销、单套房屋注销登记即时办结;房屋、土地注销登记压缩至4个工作日;单位产转移登记、个人房产转单位产登记、单位产强制过户登记、企业改制房产登记、单位产名称变更登记、单位产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大宗商品房(含解遗项目)转移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个人房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

此次优化不动产登记的新举措,为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规范提质,优化提速”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登记行为抓规范、登记结果抓质量、流程机制抓优化、工作制度抓健全、办事效率抓提高、便民举措抓拓展”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提质增效、便民利民。(记者宋钧 通讯员刘琳)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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