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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打实的措施破解企业融资难——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解读

2018-12-17 14:17:59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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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打实的措施破解企业融资难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解读

2018年以来,石家庄市加大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协作,截至目前,已推荐14家贷款企业到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其中7家企业已通过风险评估,预计这7家企业将获得专项资金贷款1500万元。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石家庄市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措施得力,效果良好。近日,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对省、市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贷款风险补偿金

降低融资门槛

为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16年7月,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般来讲,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是针对发放省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的合作银行,给予风险补助或奖励。这项政策的出台,完善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利于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难度。

从石家庄市来看,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12年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的方式,创造良好融资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流动,初步建立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这在全省尚属首创。

从该专项资金用途看,主要用于补偿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贷款损失,鼓励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力度。在这一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无需担保,只需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即可获得银行贷款,大幅降低了抵押门槛,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无抵押、融资难的瓶颈。

这类资金使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风险责任由专项资金、贷款企业和贷款银行共同承担。截至目前,市财政安排投入该专项资金累计2800万元,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支持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1760万元。

在这方面,高新区采取的措施比较得力。为满足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高新区专门设立了风险补偿资金,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部分银行贷款抵押担保,并创新性地构建了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分担贷款风险的新机制,为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了有效途径。

今后,石家庄市会继续加大专项资金开展力度,不断增加专项资金规模,鼓励县区设立匹配资金,促进融资政策的推广和普及。

“天使投资”

助力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投融资体系,缓解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到2017年,又出台《关于印发<河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通知》,这些政策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非常及时。

从其性质和方式看,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及政府资金等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子基金。鼓励各地市政府、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参与设立子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国内外优秀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管理团队进入河北,投资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通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助推创新型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此外,还倡导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初创期企业融资难现状。

这几年来,石家庄市通过多种宣传引导方式,积极助推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全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有不少企业获益。

“金融十条”

激活民营经济

事实上,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上,市委、市政府的力度不小。

比如,2018年的11月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改进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扶持政策,提出了一系列重磅措施,受到企业欢迎。

这些富有含金量的政策包括:建立扩大小微信贷投放激励机制;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支持融资担保发展机制;建立转贷过桥服务机制;建立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支持机制;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支持企业发债融资;支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开展出口信保及保单融资;支持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等。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十条政策》的出台,目的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调控作用,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分担金融机构风险,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对于支持石家庄市民营经济发展,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详细分析这些政策可以看出,“十条政策”包括5条信贷支持政策、3条直接融资支持政策、1条出口支持政策和1条创新奖励政策,条条政策都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通过设立或扩大财政专项资金,采取风险分担、业务奖励、贴息、贴担保费等方式,引导鼓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共同发力,努力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使之尽快成长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有生力量。(记者 李彦水)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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