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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慢性病患者有望开具长期处方

2019-02-25 10:35:02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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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对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市卫生健康委日前就加强药学服务出台实施意见,提出系列便民举措。

意见提出,各级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中,要将药学服务统筹考虑,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加强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体系建设,确定不同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定位,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疗联合体药学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内的药学服务标准或规范,构建统一供应药品的知识库、处方审核的规则库,实现医联体内药学服务、药品信息的标准化,促进药学服务下沉。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会同医保部门制订出台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政策,明确可开具长期处方的慢性病目录、用药范围、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要求,对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首次长期处方必须在实体医疗机构开具。药品调配时随药品同时发放“慢性病长期处方患者教育单”,告知患者关于药品储存、用药指导、病情监测、不适随诊等用药安全信息。鼓励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为长期处方患者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等服务。(记者王丽强)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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