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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一网民公然辱警被拘

2019-02-28 11:11:57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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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灵寿县公安局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快手App上发布一段内容为灵寿县城区联勤执行武装巡逻的视频片段,其中一位昵称为“蓝色绅士”的网民在该视频下评论区公然发表了对民警执法执勤进行侮辱的语言文字,社会影响恶劣。

发现此情况后,灵寿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并确认了发帖者张某某的身份。2月13日,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经询问,张某某对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辱警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月1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张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自2019年2月1日起,公安部制订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全力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记者胡雁冰)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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