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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布6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19-03-15 11:48:17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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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罚款60万元

石家庄市公布6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市政府保护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举办“3·15消费维权集结号”电视直播,现场发布了2018年度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并启动2019年度“诚信石家庄放心消费城”创建活动。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2018年消费投诉集中在商品和服务两大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共受理16841件商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68.8%。此类投诉主要涉及家居用品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通讯器材类等。

服务类投诉7641件,占投诉总量的31.2%,主要涉及修理制作、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餐饮和住宿、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有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合同纠纷、质量问题以及不正当竞争等。

在2019年度“诚信石家庄放心消费城”创建活动中,石家庄市将按照“部门全联动、区域全覆盖”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的14个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建立完善责任清晰的主体责任机制、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机制、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高效便捷的政府监管机制,使石家庄市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建设成为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典型案例

>>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栾城店销售假药案

经查,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栾城店出售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阿司匹林肠溶片”“瑞舒伐他丁钙片”三种药品均为假冒产品。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从重行政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罚款7342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同时,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某有限公司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保健食品案

经查,石家庄某有限公司经销的保健食品“易德安牌易德胶囊”为假冒产品,且含有国家规定不得检出的“西地那非”成分。

其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多次在该公司自行印制的宣传手册和宣传页中,使用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宣传用语,误导消费者。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某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掺假案

经查,石家庄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90箱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检出大豆源和花生源成分,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1180元,涉案金额达9440元。

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80元、罚款8.6万元的行政处罚。

>>某酒店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案

经查,石家庄某酒店销售的44公斤加拿大进口牛肉制品无检验检疫证明,包装标签为英文,无中文标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酒店做出没收违法经营的44公斤牛肉、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经查,裕华区某食品店通过赠送有机大米和组织短途旅游等方式组织消费者参加健康讲座,在讲座中宣传其经销的“苦瓜姜黄压片糖果”等保健食品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力、防治疾病的功能和功效,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2万元。(记者焦莉莉)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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