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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多举措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019-03-20 11:11:03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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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再提高5个百分点

石家庄市多举措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记者从3月19日召开的石家庄市医保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石家庄市将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继续做好一站式报销等工作。

同时,石家庄市将落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重点抓好“第四重保障”制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应保尽保,实现参保全覆盖。充分发挥医保扶贫托底作用,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返贫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稳步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石家庄市将进一步提高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待遇水平合理增长,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同时,要建立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完善门诊统筹保障制度,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要逐步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的文件精神,目前市里正在积极研究起草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方案。

石家庄市将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推进网络、手机APP、电话传真等备案方式,为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外地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诊转院人员、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今年,石家庄市将把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白血病等特殊病种下放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备案和结算。并进一步下放医保管理服务事项,将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下放至市内四区、高新区办理,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记者王静)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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