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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社会保障政策解读

2019-03-26 15:42:56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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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做实社会保障这一民生工程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政策解读

社保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全民社保”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保资金的有力支撑……每一项社保工作的推进,每一项便民措施的出台,都给石家庄市万千家庭带来了无限温暖和希望。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转移条件

(一)统筹范围内转移

参加河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括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省内企业间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跨省转移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

(1)已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本省不是其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至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业务:

(1)已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需要将原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省的;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本省为待遇领取地,需要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

(3)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跨制度转移

1、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在省内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需要办理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2、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期间在本省实现就业或因军人退役随迁安置到本省后,其在部队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入的。

二、转移流程

(一) 凭证开具(转出)

参保人员流动前,参保单位办理人员暂停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接续受理(转入)

参保人员流动到石家庄市就业或按规定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后,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单位携带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所在社保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三)转移流程图

三、待遇领取地确定

简单地说就是: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本省范围内存在多处养老保险关系,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存在多段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从户、从长、从后”的原则确认其待遇领取地。

●养老保险申报

1、参保单位如何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单位应按月申报社会保险费,在办理完成本月职工增减手续等业务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当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经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后,打印《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参保单位确认后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事宜。

2、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

3、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4、如何申请办理新增职工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本单位新增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应在当月8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内,填写并携带《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登记表》和省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材料等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参保登记和人员恢复等手续,并核定缴费基数。

5、如何申请办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暂停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需要暂停缴费的,参保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办理人员暂停缴费手续:

参保职工同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参保职工在市级范围内参保单位间流动的,或本人参保身份需变更(由参保职工变为参保个人)的;参保职工跨统筹范围或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转移继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职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参军上学、劳教判刑的和其他政策规定需要暂停缴费的。

参保单位应在当月8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参保职工暂停缴费,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6、参保单位如何申请办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因参保职工死亡;丧失国籍离境定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自愿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等原因注销登记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应在当月8日至月底工作日内,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注销登记手续,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供养)人员注销登记表》,并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丧失国籍离境定居手续;到龄缴费不足15年自愿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等材料。

●关注微信公众号可以办理业务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微信公众号已建设完成,并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可通过搜索“石家庄市社保局”或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用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认证注册并登录(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

通过公众号可实现以下功能。

1、查询最近六个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工伤保险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参保状态,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可以查询到最新的发放金额,企业工伤职工可以查询到工伤待遇的发放情况。

2、查询经办机构和企业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3、提供相应的术语解读和办事指南等。

4、实时了解最新的社保资讯,包括国家省、市社会保险的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最新动态和相关新闻,以及参保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支付宝城市服务“掌上社保”

市社保中心已完成利用支付宝平台城市服务—“掌上社保”提供社保信息查询等工作。“掌上社保”适用于石家庄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这是继门户网站、微信告知平台之后又一个信息服务平台,能满足参保人员的多样化需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多渠道的服务选择,同时方便受众查询,实现服务业务多样化。

据了解,目前该平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参保状态、缴费信息、账户信息、变更记录、待遇发放信息;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包括缴费明细、变更记录、待遇发放明细等。今后还将逐步开通参保证明、个人权益记录单、个人信息采集、生存认证、待遇签字等功能,不断完善“掌上社保”平台。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登录本人支付宝账号,进入“城市服务”,选择“掌上社保”并进行实名认证登录。

●石家庄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在石家庄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企业供养人员和灵活就业参保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都需要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认证主要采取以信息比对为主、自助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综合利用多种认证服务手段,做到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中信息比对是利用部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及时下载“死亡人员信息”和“外部数据” 进行比对。通过省、市人社部门下发的疑似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协调联系医保部门,比对非危重疾病住院人员信息。通过比对,筛选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数据信息。

待遇领取人也可通过下载手机“老来网”APP,足不出户自助“刷脸”完成认证。

人脸识别认证系统手机APP操作流程

1、下载安装

访问官网 www.laolai.com 下载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2、操作流程示意图

3、手机认证注意事项

(1)、认证手机需为智能手机,不支持iPad。

(2)、一个手机号可输入4人基本信息进行认证。

(3)、拍摄光线要均匀,面部不能有阴影,不能佩戴深色边框眼镜、帽子等饰品遮住面部。

(4)、将面部对准图框内,按照语音提示要求做出动作。

4、认证结果查询

(1)、显示“认证成功”,表示已通过认证。

(2)、显示“认证失败”,表示需重新认证。三次认证仍失败的,按照提示通过申诉渠道解决。

(3)、显示无任何结果,说明系统无待遇领取人任何信息,需咨询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人脸信息。

2.点击社保认证-添加参保人

3.填写参保地信息,选河北省-石家庄市

1.国内手机号注册、登录。

5.找到参保信息,点击开始认证

4.输入参保人资料,点击提交

8.查看认证结果(如认证失败可自行提交认证申诉,等候社保局审核结果)

6.注意事项出来后,选择使用前置或后置摄像头。

7.听语音做动作,正对镜头,不要佩戴眼镜或戴帽子;等待系统提示(记者王静)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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