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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公布10项便民措施 6月1日起实施

2019-05-23 09:06:03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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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公布10项便民措施,6月1日起实施

小车驾驶证可异地分科目考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群众、让企业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昨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公布了公安部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地情况,除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尚未具备上线条件外,其余9项措施将于6月1日起在石家庄施行。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解读:

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条件:

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流程:

驾校报名、参加培训、互联网上考试预约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核发驾驶证。

2.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解读: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条件:

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提醒:

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3.变更考试地业务需本人申请,不得委托。

流程:

从外地转入石家庄市工作流程:1.车管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考试次数、考试成绩等信息,制作申请表并交申请人签字确认。2.重新核发学习驾驶证明。3.一并办理互联网用户转入,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先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4.告知申请人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约考试,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车管三分所制证归档。

从石家庄市转出工作流程:当事人到驾校申请退还未参加培训科目的培训费后,到车管所申请退还未参加考试科目的考试费用;费用退还完成后,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业务。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解读: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须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条件:

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流程:

从驾校报名、参加培训、互联网上申请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4.车辆转籍可直接到迁入地申请

解读: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石家庄市车管一、二分所在测试的基础上,已经开始正式办理此项业务。目前,此项业务暂不向县级车管所下放,由车管二分所办理。

流程:

从外地转入石家庄市:车主需开车,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到车管一分所或二分所,就近办理。车管所查验岗核对信息、查验车辆;业务岗受理业务、选号制证、发放号牌。

从石家庄市转出:车管所业务受理、制作电子档案,车主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业务。

5.推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解读: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 流程:

6年内免检摩托车,可以就近到任一车管所或交警大队业务窗口办理,需上线检测的,车主就近到任一安检机构办理。外地牌照摩托车无须再开具车辆检验委托书,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允许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5项服务“便捷快办”

1.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解读:

简材料。车管所业务窗口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目前,石家庄市已经在平安、建设、工商、中国、河北、中信、农业7家银行设置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群众可在银行一次性办理所有业务。

提醒:

车管所对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印章真实性有异议的,一次性比对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式样,并自行留存影印件,用于在日常工作中办理业务时核对。

2.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解读:

1.对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对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一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2.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提醒:

办理业务时,车主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互换号牌两辆机动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确认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3.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解读: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目前,石家庄市已对214家4S店授权了临牌办理业务。 提醒:

车管所督促指导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工本费,在办事窗口公示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取代办费、服务费等费用,严禁设置强制性消费项目。

4.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解读: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须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提醒:

车管所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网上核对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不再审核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不再列入机动车档案材料,在机动车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联网核查”。

车管所业务窗口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如遇信息传输故障,可通过本省(区、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办税服务厅进行车辆完税信息查询、打印,也可通过扫描《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上的二维码,提取相关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5.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加快推广

解读: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提醒:

语音服务热线暂不具备上线条件。

链接:

记者从石家庄市交管局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及增量均居世界第一,截至今年4月30日,石家庄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899397辆,其中4月份新增23847辆;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总量达3497306人,其中4月份新增21305人。(记者刘涛)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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