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事项
(2019年6月26日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王燕华同志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康立新同志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吴丽娟同志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张少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福忠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
明清辞去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