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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安局对乘摩托未戴头盔的辅警依法予以处罚

2019-07-10 10:26:12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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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交警 回应“不戴头盔”举报

对乘摩托未戴头盔的辅警依法予以处罚

7月8日,有网友拍摄短视频并@石家庄交警,举报一名警务人员在乘坐警用摩托车时不戴头盔的问题,并质问:“到底谁是对的?你们给说说!”7月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石家庄交警”微博进行了公开回应。


关于网友反映辅警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一事的情况说明。

2019年7月8日,有网友在微博发短视频举报有警务人员驾驶警用摩托车执法中未戴头盔问题。我局获此信息后,立即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7月8日14时许,我局新华交警大队六中队辅警聂雪松、董乐斐在石家庄市联盟路巡逻执勤,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告知。聂雪松(戴头盔)驾驶警用摩托车驮载董乐斐行进中,发现后方一辆小客车追赶,二人以为有群众求助,遂及时停车询问。后方小客车下来一人,手持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求撤销,聂雪松、董乐斐二人依法告知其违法行为,并明确告知自己无权撤销。该违停车主就拿出手机对辅警聂、董二人进行录像,指出董乘摩托车未戴头盔也是交通违法行为。董现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该违停车主又要求辅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开罚单。聂雪松、董乐斐二人明确告知这名车主自己是辅警,无权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正式民警才有权处置并指对方驾驶人穿拖鞋驾车属于违法行为。遂产生言语争执。

此事发生后,新华大队立即展开调查,调取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证据,查明事情真相,并做出相关处理:一是对辅警董乐斐乘坐摩托车未戴头盔问题,依法予以处罚;二是当日下午就召集全队民警、辅警展开教育整顿,重申执勤执法相关制度规定,尤其强调正确对待群众监督。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党委对此事件高度重视,要求全局警辅人员举一反三、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各项制度规定。同时,我们真诚欢迎并感谢广大群众对省会交警队伍实施监督。(记者孙会芳)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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