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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定向培养100名小学全科教师

2019-07-15 15:07:34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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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定向培养100名小学全科教师

主要面向农村地区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

为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展农村教师补充渠道,提升农村教师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石家庄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市教育局联合市编办、市人社局启动实施小学全科教师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教育工作。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定向培养100 名小学全科教师。

据了解,此次培养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在参加河北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愿意面向培养计划中的县(市、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就业的考生,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成为既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又能承担农村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全科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培养工作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全省招生、农村就业”的原则定向培养。采取全日制形式培养,学历为本科,学制为 4 年。2019年计划为:井陉县30 名,正定县20名,晋州市 20名,赵县10 名,无极县20名。培养专业是小学教育专业。培养院校是石家庄学院。

有意向报考石家庄市小学全科教师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教育工作的考生,需要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填报提前批高考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学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县(市、区)政府签订编制核准计划内公费培养协议。

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签约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编办、人社局,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直接办理入编入职手续(不需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 6 年以上。

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计划培养县(市、区)财政安排,并按实际录取学生数全额拨付给培养学校专项经费。在安排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接受小学全科公费培养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划培养县(市、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一是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小学或教学点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 1 个月内,一次性向计划培养县(市、区)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二是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 6 年且未经计划培养县(市、区)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数(包括离开当年)乘以六分之一作为退费比例计算,一次性向计划培养县(市、区)退还相应比例的公费教育费用。(记者李云萍 见习记者纪珍珍)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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