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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十一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0-03-11 10:03:50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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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一条措施》,通过加大境外展会扶持力度、鼓励开展线上交易等11条具体措施,对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给予支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外贸稳增长。

加大境外展会扶持力度。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但因疫情而被迫放弃参展、经协调主办方仍不予退款的外贸企业,在省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市政府重点展会扶持政策,对展位费进行补助。引导企业争取我省2020年境内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重点展会支持,展位费应补尽补。

鼓励开展线上交易。用好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力支持外贸企业开展“互联网+”提升工程,通过线上接触模式拓展海外客户,弥补实体展会、线下成交受阻带来的不便或损失。

搭建海外销售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外贸企业自建或委托境外机构建立海外营销平台,以及通过设立海外仓、体验店、市场拓展中心、品牌展销中心等,融入国际营销网络。

助推生产性外贸企业复工投产。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人均效益高企业”优先原则,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生产性外贸企业,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及行业监管职能,优先安排复工。疫情期间,要规范统一物流运输车辆通行许可条件,优先为生产性外贸企业运输车辆开通原材料及出口商品运输“绿色通道”。

主动开拓国际市场。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和石家庄市出口商品适销重点区域,以各级政府名义组团在境外举办石家庄商品贸易月(周),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商品对应类境外展会。举办全市性工业企业与外贸公司、平台公司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在家门口“搭平台、找市场、抢订单”。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扶持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外贸企业已签订外销合同的外销重点防疫物资因政府征用转为内销所增加的税收负担,由财政部门承担。对在疫情期间转产国内急需防控物资的外贸企业予以资金和精神奖励。

实施环保差异化管控。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行业标准实施管控,不搞“一刀切”。认真落实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外贸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

引导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中信保发挥更大作用,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和有出口订单的外贸企业,进行融资贷款。鼓励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引进海外进口商数据资源,帮助石家庄市各类出口基地企业快速与海外采购商建立联系,盘活供应链。

另外,还要加强线上线下培训,提高外贸企业应变能力,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深化外贸精准帮扶活动,协调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及后续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督查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中央、省和市政策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辖区外贸企业调研帮扶,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记者焦莉莉)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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