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吴培源)从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排污许可工作部署,石家庄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全市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名录》)的所有重点、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凡未持有国家统一编码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都应申领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可根据《2019年版名录》,结合企业自身所属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产能等情况,综合确定所属行业类别和管理类别,也可委托咨询全国排污许可证专家库专家、相关环保专家给予指导。
列入《2019年版名录》的所有申领发证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permit.mee.gov.cn)完成填报工作,并在2020年7月底之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排污单位,视为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