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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起河北石家庄将发放1.1亿元电子消费券

2020-06-18 20:23:0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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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6月1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今天,从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21日起,石家庄市将在全市发放1.1亿元电子消费券,进一步激活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推动商贸服务业复苏。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石家庄市消费市场受到了较大冲击,特别是商贸、餐饮等消费行业面临新的困难。为主动应对新挑战,石家庄市积极借鉴外地经验,与阿里巴巴、中国银联等专业平台合作,筹划在全市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此次发放的1.1亿元消费券分普惠型消费券和定向型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包含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等四大类。定向型消费券面向工会会员定向发放。

其中,普惠型消费券1亿元,定向型消费券1000万元。1亿元普惠型消费券由阿里巴巴(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两大平台发放。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发放商场类消费券5000万元,超市(便利店)消费券2000万元,餐饮消费券1000万元。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汽车消费券2000万元。1000万元定向型消费券由石家庄市总工会向工会会员发放。

首轮“石家庄消费券”发放将于6月21日9点启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点;第二轮发放活动于7月4日20点启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24点。汽车消费券于6月21日9点发放,领取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核销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消费者可登陆支付宝首页,进入“卡包”—“石家庄市消费券”选项后,领取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可在云闪付APP上领取。

附:发放“石家庄消费券”热点问题解答

1.本次发放石家庄消费券都有哪些类别?消费券的面值是怎样设置的?

答:“石家庄消费券”分为普惠型消费券和定向型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包含四大类,分为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定向型消费券,面向工会会员定向发放消费券,由相关部门按要求发放。商场消费券设置50元券、100元券、150元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设置10元券、20元券;餐饮消费券设置20元券、40元券、80元券;汽车消费券设置500元、1000元、2000元的加油券。

2.本次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活动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时间怎样安排?

答:本次石家庄消费券活动范围为石家庄市区域内。发放起止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30日。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分两期发放,第一期,6月21日9点发放,有效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点。第二期,7月4日20点发放,有效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24点。汽车消费券6月21日9点发放,领取时间截止7月30日24点,核销时间截止9月30日。

3.哪些消费者可以领取消费券?

答:所有在石人员和外地来石消费人员均可领取“石家庄消费券”。

4.请问商户参与范围及要求有哪些?商户怎样查询参与活动情况?

答:此次活动的经营范围是在我市登记注册,有线下实体店的,符合四大类别范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活动(餐饮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线下实体店)。支付宝批量圈选指定的参与活动的三大类别行业和对应商户。除圈选外的商户,支付宝平台开启线上互联网招商通道和报名入口,符合规则的商户按照指引进行报名。汽车4S店和中石油石家庄分公司、中石化石家庄分公司在石家庄市域内的加油站须报名参与活动。参与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的商户,可通过支付宝页面查询活动资格,使用付款支付宝APP查询在本店支付的交易记录,输入三天内任意一笔交易订单进行查询,输入28位支付宝订单号即可获得查询结果。查询入口将在消费券发放当日生成。

5.消费者怎样领取普惠型消费券?

答:消费券发放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者可在支付宝页面同时申领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券,每类消费券每人最多能够领取1张,金额随机确定,在支付宝卡包体现。使用说明具体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石家庄市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在云闪付APP领取。消费者实名注册并绑定62开头银联实体卡,在参与活动的汽车4S店购车,并缴纳订金(2000元及以上),将自动获得随机金额消费券。云闪付平台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消费者获取消费券情况。同时,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消费者支付车款后,关注“银联河北公众号-消费券-石家庄消费券”,上传购车发票并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激活消费券,在石家庄中石油、中石化指定加油站进行消费。

6.各类消费券的使用规则有哪些?

答: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使用规则: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每笔消费只能核销一张消费券,可跟饿了么、口碑平台红包等优惠活动及商家的其他优惠叠加使用。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支付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亲自参加活动。用户在指定商户购车时须缴纳订金2000元及以上,且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才能有机会获取消费券。购车后如发生退款、撤销等情况,则视为用户放弃消费券,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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