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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不动产登记再推两项便民服务

2020-09-01 14:54:30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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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9月1日起,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推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EMS免费邮寄服务,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免费公证服务也将从9月1日上岗,让“最后一公里”变成“最美一公里”。

今后,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可自愿选择《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EMS邮寄服务,持受理凭证及本人身份证明到发证窗口填写快递详单,待登记中心完成制证后,会第一时间交付EMS工作人员,EMS公司将按照快递详单预留信息,准确免费送达。其中,同城及省内次日送达,省际2-3天内送达,县、乡、村地区时间适当延长。

9月1日,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正式推行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免费公证服务。四家公证处将分别进驻市内四区登记服务大厅,市民在大厅可免费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证书。

今后,市民因继承(受遗赠)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只需三步走:第一步,持相关资料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区登记服务大厅转移窗口,提出办理继承(受遗赠)公证申请,登记人员出具《继承(受遗赠)房产公证服务交接单》;第二步,持《交接单》到该大厅公证处办公场所办理公证手续;第三步,待公证处将公证书内部传递登记窗口后,接窗口通知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手续。

该项惠民举措推行后,预计每年为市区广大市民办理继承公证约2000件,减负近250万元,将有效减轻申请人在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时的经济负担,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实惠。

此外,公证作为预防纠纷的有力手段,客观上对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起到“过滤器”和“安全阀”的作用,“政府买单+公证进驻”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一方面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实现了“继承公证+登记”的“一门办理”,为广大市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记者陈霞 通讯员徐达然、马晓露)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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