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郭俊岭)10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化工园区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时,查处一白色轿车驾驶人常某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且酒后驾驶。
10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化工园区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19时46分许,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突然调头,民警立即运用查缉战术将该车截停。随后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人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车司机常某在今年5月因醉酒驾驶被处罚,此次为第二次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且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面对交警的查处,驾驶人常某的家人进行辩解,说中午饮酒,现带孩子去看病。
“醉驾被查,驾驶证已吊销,现在是无证驾驶您知道不知道?”“喝酒后开车,拉着孩子,路上出点事,后悔还来的及吗?”民警连珠炮式的“灵魂拷问”,让常某和他的家属哑口无言。
由于常某属于“二次酒驾”且属于无证驾驶,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
最后,石家庄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比大多数人想象的都要更严重,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为了家人和朋友,请放下酒杯,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