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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推出10条人才新政招贤纳士 给予研发经费补贴

2020-11-25 10:03: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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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董昌)11月11日,《石家庄高新区关于支持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发布,出台10条人才政策,具有资金扶持力度大、政策普惠性强、引才方式多样化等特点。

石家庄高新区提出,对区内企业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给予人才参与项目研发经费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省市级人才按原属地奖补资金的50%给予个人配套支持;对区内企业全职引进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且年薪50万元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认定,每新引进1名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人才个人5万元奖励;对区内企业通过猎头招聘年薪在5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人才招聘补贴,补贴金额为猎头服务费用的50%,上限为15万元/职位;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新认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支持;博士在站期间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并由其自由支配。

鼓励区内企业在石家庄市内主办高规格人力资源发展论坛、产学研对接会等活动,经审核,每年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20%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鼓励企业采取项目合作、挂职兼职等方式引进符合该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人才,依据《石家庄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经认定后按照市财政薪酬补助和工作津贴的50%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对区内企业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教练团队,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具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和新媒体电商直播高级技师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对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的本科、硕士和博士,在享受市区人才绿卡政策基础上,就业满一年分别给予企业5000元、7000元、1万元留才补贴用于企业自主提升工资福利待遇,期限3年。以石家庄高新区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在享受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区级生活补贴;对区内企业全职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满1年后,根据其贡献情况,经认定后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对区内企业新引进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根据石家庄市《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标准,给予人才个人安家费、购房、租房补贴50%配套经费支持;全面落实《石家庄高新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管理办法》,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对区内企业新引进博士提供一套公寓租赁住房,租赁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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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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