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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职工医保将有这些变化

2021-11-17 19:13:55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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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后,参保人的缴费政策和待遇水平将全面统一,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为什么要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后,医保政策有何变化?对职工就医有何影响?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 

问题一:为什么要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

据悉,《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冀医保发〔20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在2021年年底前全面做实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制度,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基金市级统收统支。

问题二: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后,医保政策有何变化?对职工就医有何影响?

(一)统一缴费政策。统一全市最低缴费基数,在岗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保费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统一待遇水平。在石家庄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全市统筹区内异地就医政策。参保职工可根据病情,在全市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照规定直接结算,统筹区内参保人员享受同等职工医保待遇,全面实现统筹区内无异地。依法合规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待遇政策执行。

问题三:如何做实职工医保基金市统收统支?

全市各项基金收入按期全额归集至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市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全市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安排资金拨付。(记者赵晓华)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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