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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万元奖励!石家庄出台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

2022-02-15 10:00: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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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

外地企业总部迁入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河北日报讯(记者董昌)日前,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试行)》,从设立专项资金、壮大产业规模、加快打造重要物流枢纽、助推产业创新转型等8个方面出台了39条真金白银措施,打造现代商贸物流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石家庄实现经济总量过万亿提供有力支撑。

石家庄国际陆港的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正面吊作业。通讯员余陈军摄

在强化资金支持上,明确了在主导产业发展基金下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子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培育和引进具有战略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和项目,并提出整合设立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逐年加大投入,以奖励、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创新转型,引导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质量提升。

在壮大产业规模上,支持引进商贸龙头企业与新业态,对新引进行业知名大型零售(餐饮)企业、国际酒店进驻石家庄市的,按年度销售额和品牌等级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国际、国内知名零售企业在石家庄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按品牌等级和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企业总部迁入石家庄市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在壮大本地企业方面,支持商贸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对新获得国家老字号认定的单位及新进入行业国内100强的商贸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市外布局经营的石家庄市集团化商贸企业,按年销售额或新增门店数,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

在推进省会物流枢纽地位上,鼓励三环内物流企业有序向三环外疏解,对在三环外新建物流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亿元以上且投入运营项目,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国内物流50强企业在三环外布局功能性区域中心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新建成投入运营项目,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支持试点示范企业,对新评为全国优秀物流园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评为全国示范物流园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获批国家、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省级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级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列入国家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在助推产业创新转型上,一方面在优化商贸发展布局方面,提出对新建成开业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承接中心城区专业市场疏解且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另一方面在支持商贸新业态发展方面,提出对新开设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进出口商品展销中心,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商贸企业建设中央厨房、集中加工(配送)中心等新模式的,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提出降低融资成本,对列入“百企成长计划”的商贸物流企业,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年度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降低用地成本,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商贸基础设施。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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