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新闻快讯

​石家庄市已有18家省级“放心肉菜超市”

2022-03-15 18:14:02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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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石家庄市召开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就石家庄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和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将今年3月份确定为“消费维权宣传月”。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总量达1467家

2021年,市场监管局围绕放心消费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总量达1467家,成功创建18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41家市级“品质食品管理示范超市”、130家省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商务局打造形成的商旅文体深度融合的“1+4+N”夜经济发展格局,推进夜经济,自2021年4月15日启动至10月底结束,143家夜经济延时服务企业,夜间实现销售额58.36亿元,占到全天营业额的32.19%。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900多起,严厉打击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12315热线受理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8.99%、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99.2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假劣类案件553起,采取强制措施482人,移送起诉440人,涉案金额约1.45亿元。侦办大要案24起,1起案件获得公安部领导肯定批示,2起案件获得公安部通报表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6708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5029家次,取缔非法经营单位4家,行政处罚案件8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起;处理涉旅质保金投诉案件21起。全年受理旅游类投诉360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

2021年,财政局安排消费维权专项资金,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比较试验、不断加强消费维权队伍建设。

将确保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持续全省第一位置

2022年,石家庄市将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重点在以“八个持续”精准施策,为营造安全放心绿色消费环境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

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不断扩大消费知识宣传面。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各部门所属监管行业、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进市场、进学校、进基层、进社区宣传活动;持续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商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警示,传递正确的品牌消费信息。持续督促企业自律经营,强化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持续推进石家庄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石家庄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持续全省第一位置。持续深化部门协同监管。持续运用调解、约谈、点评、评议、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曝光,努力实现侵权行为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在去年创建30家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再创建40家。持续建立健全消费者高效便捷快速的投诉调解处理机制,在全社会构筑起“天天3·15”浓厚氛围。

石家庄市将实现1000家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2022年,石家庄市将建设3000家标准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将持续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按照《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要求,通过向乡村、向品牌、向街区延伸,不断扩大承诺企业覆盖面,实现1000家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将结合各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规范高标准消费维权工作站157个,推动大型商场、旅游景区、社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30个,发展消费维权直通车企业和ODR企业100家,进一步筑牢消费维权网络。积极探索消费体察、消费调查、比较实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做好家用汽车“三包”监管、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围绕供水、供暖、供电等民生领域,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记者李惺、杨琨)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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