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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王峻峰)近日,中央文明办印发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3日起,恢复石家庄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一年多来,石家庄市上下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作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重要内容,全市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6+1”专项行动,营造了“石家庄在行动”浓厚氛围,人民群众看到了变化、得到了实惠。组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十项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提质“五大攻坚”行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依靠人民,以“绣花”功夫,从细微处着眼,聚焦发力,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出亮点,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上下形成了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的浓厚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永远在路上,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石家庄市将在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发展品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上求实效,努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以环境新面貌、文明新风尚、精神新状态和城市新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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