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新闻快讯

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将推行“带牌销售”

2022-04-29 18:28:08 来源:燕赵晚报

扫码阅读手机版

4月28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即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将推行“带牌销售”。在符合委托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群众购买电动自行车,可同步享受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

这项便民利民措施将车管服务工作关口前移,其工作模式是交管部门对销售企业售卖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委托登记、查验并悬挂号牌。群众购车时仅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和购车发票,由商家上传资料备案入户,方便快捷,避免了群众所购买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无法上牌,也减少了群众购车后再办理上牌的麻烦。

为更好地推动这一工作,4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培训会议,组织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市场监管人员、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流程进行全面培训。 

培训会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合法经营、热情服务,代理委托登记上牌业务的经销门店,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效期内合规经营,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获得“3C”认证的产品,经销或赠送的乘员安全头盔必须是合格产品,不销售拼装、改装、加装车辆,不拼装、改装、加装改变原“3C”认证产品出厂车型。

“‘带牌销售’这一举措,让购车上牌一步到位,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就上牌,节省了跑腿办理的时间,更不用担心买到无法上牌车辆。”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交管部门协调配合、联合监管,热情服务群众,通过业务抽查和现场巡视,确保销售网点的登记上牌业务规范办理,实现群众购车、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记者焦莉莉)

责任编辑:谭倩

相关新闻: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