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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石家庄市将开展24项表彰项目

2023-04-12 18:20:26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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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2023年度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表彰活动实施计划已获省批复,全市将开展24项表彰项目,其中市级表彰活动2项为“石家庄市劳动模范”及“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

县级表彰活动22项划分为4大类,其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类12个,分别为长安区、新华区、井陉县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藁城区、鹿泉区、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元氏县、无极县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桥西区推动城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泽县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类6个,分别为高新区、高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井陉矿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定县招商选资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行唐县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赞皇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乡村振兴类2个,分别为灵寿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平山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教育类2个,分别为裕华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栾城区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市级党委、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市、县两级除党委、政府外,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开展面向本地区、本系统或本行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开展表彰活动时,评选表彰对象重点向工作条件艰苦的地方和基层一线的集体和个人倾斜,突出功绩为导向,严把政治关、事迹关、廉洁关,确保人选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推动全市上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典型的良好风尚。 (记者王静)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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