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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建勋)为提升共享电单车企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6月10日起,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市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秩序进一步进行规范。市民在骑行共享电单车时,应选择悬挂正式号牌(黄色)的共享电单车,并规范停放车辆。
交管部门核发营运牌照。
共享电单车是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典型代表,自进入石家庄市以来,有效满足了公众出行需求,解决了公共交通系统“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尤其是2022年5月1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守法出行意识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共享电单车的管理,更好地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遵守《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选择悬挂正式号牌(黄色)的共享电单车出行,规范停放车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共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
无牌共享电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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