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餐饮业取消“最低消费”部分饭店有“人均消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0-20 15:30:40 责任编辑:孙婷

    石家庄一饭店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公司早已没有了最低消费的规定,“通常包间是14位的,如果用餐人数为12人,那么就可以使用该包间;但如果人数低于12人,在顾客要求使用包间的情况下会有每位150元的人均消费规定。除此之外,包间点菜和大厅点菜是一样的。”

    石家庄一家火锅连锁店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店内火锅小料是不收费的,但选择包厢用餐则会收取每位七元的小料费。

    某酒店餐饮部赵经理表示,《办法》的实施只是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能保障商家的权益,并未提及。“设置最低消费,也是针对包间本身进行设置的,包间占用的面积大,服务人员配备比较多,服务也要比大厅到位。”该经理说道,“取消最低消费后,可能会遇到人数不多但占用包间的情况,这样酒店很难收回成本。”尽管如此该经理表示,会按规定执行。

    业内人士

    餐厅或将改变收费方式

    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最高法就明文表示,餐饮行业中的“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但实际上成效甚微,最低消费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但主要集中在中高档餐厅。

    河北省烹饪餐饮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间相对于大厅的成本确实要高一些,其中不仅包括包间设施配备的费用,还有服务人员的费用,因此通常都会设置最低消费。该工作人员认为,该《办法》实施后,不排除餐厅采取其他措施收费的情况,如提高包间菜单的菜价、减少菜品分量、加收酒水费以及餐具费,或是将包间使用规定人均消费等,以此挽回取消低消后的损失。他认为,《办法》的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固然是好的,但是最终实施情况还是完全靠餐饮店的自觉,如再遇强制最低消费的情况,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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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在对违法餐饮经营者的查处方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可向社会公布。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燕赵都市报记者记者呼延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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