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遇陷阱咋维权? 石家庄工商消协支招

来源:燕赵晚报  2014-11-12 15:49:26  责任编辑:王春锐

    维权支招

    双11网购狂欢后,不少消费者摸着瘪瘪的荷包开始期盼买的“宝贝”们早早到货。针对消费者在网购狂欢盛宴中可能遭遇到的消费陷阱,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石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相关人士提醒说,今年的11月11日是新消法颁布后的第一个“双11”,一些新法新规更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结合容易出现的网购投诉问题和新消法,省消协和石市工商部门相关人士给消费者做出7条提醒和消费支招。

    提醒1:注意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效和条件

    “双11”下单,很多商品或许不能像平常购物一样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因此,消费者下单前需仔细查看商品介绍页面,查找是否有“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等字样,或者提前咨询客服。

    省消协相关人士提醒说,如果确实属于商品质量等商家本身的问题,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发现问题,可以对照新《消法》第25条中规定的,网购收货7日内,消费者有权退货并无需说明理由。比如,网购投诉最多的是“实物与描述不符”,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明显与描述不符,比如材质,比如颜色或者产品质量等问题,可以和商家协商退货退款。但是一定要注意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效。

    提醒2:生鲜、急用物品、超低价商品最好勿买

    “双11”购物高峰期同时也是快递高峰期,快递延误或时有发生。石市工商12315相关人士提醒,一些生鲜类或者保质期比较短的食品和一些急用物品最好不要凑热闹购买,以防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或耽误使用。

    另外,对于一些超低价格商品,如果网上销售的商品价格与市场售价相差悬殊,很可能存在商家先涨价后降价,低价缺货的预售款,或是商家以次充好,将库存产品甚至即将退市的积压产品拿出来销售等消费陷阱。所以建议消费者理智消费。

    提醒3:收货时务必“先验货再签字”

    快递员配送快递时或会催促签收,导致有些商品出现破损等问题时维权难。省消协相关人士建议,消费者收到快递时,最好当着快递员的面先验货再签字,以防物品破损或少件后“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如果需要退货,消费者在委托寄递前,要认真填写“物流单证”并保留底单,以便丢件索赔时要举证所寄何物。同时要详细阅读“物流须知”、“契约”等合同条款。

    提醒4: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有效维权

    在网购消费纠纷维权中,很多消费者往往不能准确告知卖家的基本信息。一旦发生纠纷,如遇到网店关闭等意外,会给维权带来很大麻烦。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网购时可通过聊天工具尽可能获取卖家的真实身份、地址等信息。尤其要注意的是,网购下单最好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截图,并且保留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以便出现购物纠纷时能有效维权。交易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者可通过聊天记录截屏保存、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留存,必要时还可向商家索要发票。一旦发生纠纷,都可作为有效证据。另外,包裹中一般会有发货单,可以作为销售凭证,要注意保存。如果卖家拒不赔偿,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索赔。

    提醒5:遭遇购物纠纷维权要及时

    网购纠纷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建议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投诉,及时提供相应的凭证,等待电商平台商客服的介入。记者从淘宝客服团队了解到,目前淘宝平台只认可旺旺聊天记录截图和安存语录(淘宝官方唯一认可的电话录音维权工具),建议消费者在淘宝平台网购时做好旺旺和安存语录取证。

    如果问题再得不到妥善解决,消费者要及时通过省市区三级消协组织的投诉电话,以及工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向第三方行业机构进行投诉,以便及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6:遭遇欺诈消费可要求三倍赔付

    消费者网购买到假货咋办?

    石市工商12315相关人士提醒说,新《消法》在退一赔一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处罚力度,不但将赔偿额提高到三倍,最低标准也明确为500元。这意味着,即使是几块钱、几十块钱的小商品,只要商家有欺诈行为,至少要赔500元。消费者一旦遭遇到商家故意的欺诈消费陷阱,可以根据新消法此条来维护自己权益。

    提醒7:“支持专柜验货”说法不靠谱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打着“正品保证”、“支持专柜验货”旗号的卖家中不乏一些假货、高仿货。省消协相关人士提醒说,对于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所谓“大牌”商品,专柜并没有“验货”的义务,也并未与任何网店达成验货协议,因此一些商家提出的“支持专柜验货”的承诺不可信。(记者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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