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来源:石家庄日报  2014-11-24 10:00:21  责任编辑:王春锐

    10个月补偿参合农民1.31亿元

    “真没想到新农合能给报20多万元!要不是国家的政策好,我们可负担不起这么多医疗费!”高新区南郄马村的小靳今年初查出白血病,目前光治病就花去了30多万元。好在有新农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为她承担了大部分医疗费。

    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上显示,小靳目前的总的医疗费用是34.68万元,其中新农合基本医保为她报销9.8万元,大病医保又为她报销11.8万元,总补偿额近22万元,实际补偿比例超过62%。“多亏新农合大病保险给报了这么多钱,我们才有能力坚持治疗,现在孩子情况好多了。”提起新农合大病保险,小靳的公爹魏振中连声说好。

    “我市是2013年在全省率先开始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主要是为减轻参合农民患大病带来的巨额医疗费用负担。”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副主任安国彦告诉记者,对于一些患大病每年医疗费用高达十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参合农民来说,新农合基本保障额度还是显得不够。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创新制度,在不增加参合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启动了大病保险。当年参合农民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500元以后即进入大病统筹补偿程序,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额度达到16万元,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最高支付比例可达80%。全年共补偿参合农民2.78万人,补偿总费用达到9796.32万元。

    2014年,我市新农合筹资额度再次提高。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卫生计生委把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参合农民20元提高到25元,补偿起付线从上年的8500元提高到1万元,封顶线从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0月,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共补偿参合农民4.21万人次,补偿总费用达到1.31亿元,远远超过去年全年总额。其中,获得大病保险补偿10万元以上的就有9人。

    “年底前,大病保险的补偿人次和补偿金额还将出现明显增长。明年我们将根据新农合整体筹资情况对大病保险政策再进行细化调整,争取让更多参合农民享受到大病保险带来的益处。”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王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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