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卡已停发但未停用 请尽快办理社保卡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07 15:40:51 责任编辑:王春锐

    医保卡、社保卡还可“并行”使用 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市民请尽快办理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杨佳薇)近日,石家庄市仍没有拿到社保卡的王女士有些着急:“听说今年1月1日起,石市不再办理医保卡了,都要统一办理社保卡了。那是不是说,现有的医保卡就不能用了?我现在社保卡还没有拿到手,再看病怎么办呢?”有此疑虑的不仅是王女士一人,记者听到了不少市民都有这种想法。对此,相关负责人说,石家庄市正在稳步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的准备工作,元旦后,石市已经停止发放医保卡,预计2015年下半年逐步停用医保卡。在此之前,现有的医保卡不会作废,两卡目前仍可“并行”使用,不过,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抓紧时间办理。

    如今,石市多数市民都拿到了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对功能强大的社保卡启用充满期待。这种社保“一卡通”将来可包揽各项社会保险信息,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服务。

    按照社保卡的设计功能,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办理求职、失业登记手续。此外,社保卡还具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信息查询等功能。而河北省发行的社保卡还加载了金融功能,社保卡可同时作为银行卡使用。石家庄市首批发放的社保卡,将率先应用于医保领域,随后逐步拓展。

    石家庄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市正在稳步推进社保卡替换医保卡的准备工作,元旦后,石市已经停止发放医保卡,预计2015年下半年逐步停用医保卡,之后才会完全开展使用社保卡进行医保业务结算,停用前将提前发布公告告知。

    他提醒说,2015年下半年之前现有的医保卡不会作废,参保居民可放心使用,目前,参加市医保的人员,尚未领取社保卡或未启用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可使用。持卡人的社保卡如果已经启用,可正常使用社保卡。不过,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也应抓紧时间办理。已经拿到社保卡尚未启用激活的人员,也应尽快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启用激活,启用激活后原医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到社会保障卡中。

    记者了解到,凡是石家庄市区内已经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并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都可办理社保卡。由于社保卡有办理周期,为保护您的个人权益,请尽早办理社保卡。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未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暂不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已在河北省内其他地市申领过社保卡的人员(我市发放的社保卡卡号以字母“A”开头),无需再次办理。但需要在办理医保参保业务后,到我市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归属地转移业务。在河北省外申领过社保卡的人员,到石市办理医保参保业务时,需要重新采集信息,申领社保卡。如您对社保卡仍有疑问,可详询石家庄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地址:槐安西路48号(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二楼半15-18号窗口。咨询电话:12333、896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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