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取办法或将出台

来源:新华房产  2015-01-29 16:56:27  责任编辑:王春锐

    新华房产1月29日石家庄讯(记者安海霞)为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解决租房人群提取公积金难的问题,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今天联合发布通知,将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门槛。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且提取时不需再提供租赁合同和完税证明。”新规的出台让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制度有了新进展。

    数据显示,2014年,租赁住房人群提取公积金比例只占全部提取总额的1%左右。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坦言,由于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往往要求提供租房合同、缴税证明等多份材料,大部分租房人群会遭遇“提取难”。

    此次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明确城市无房人群连续缴存公积金三月以上即可提取且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新政将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职工租住房屋为公租房,这种情况下职工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二是职工租住的是商品房,则需要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针对此情况新华房产记者第一时间致电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已经收到这一消息,几天内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将召开专门会议对新政进行讨论研究,最终制定出适用于本地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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