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地下室改商用 需经相关业主同意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称,住宅楼地下室属于整个住宅楼的一部分,如果要出租成商用,必须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才行。《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若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换句话说,将民宅作为商用的业主应该征得周围业主同意才行。
邵明涛表示,对于这一问题,业主可先与出租的业主进行协商,也可找物业、居委会出面调解,如果以上方法都协商不成,受影响的业主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向法院进行起诉。
关于地下室养狗问题,若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影响到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其他业主可先找养狗业主进行协商,有权要求其停止这种侵害行为,协商不成,可找物业、居委会、业委会进行协调。□文/图社区记者 卞静 杜慧 通讯员 张星星 王佳荟 杜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