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基本药物住院补偿提高10个百分点,计划内新生儿当年免缴参合费用,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按每例500元标准补助。记者昨天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我市新农合除了住院补偿封顶线大幅提高外,还推出一系列惠民政策,保证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
按照今年的新农合补偿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药品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目录,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基本药物和中药不得重复提高补偿比例,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不得超过9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不得超过90%。
计划内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一人合并计算。新生儿免缴当年参合费用,不统计为当年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不追缴补助资金。
参合农民可自主选择定点医院
参合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或其家属应当及时报告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在规定时限内补办相关手续。各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参合农民,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降低补偿比例或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