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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下月起专项整治遛狗不拴绳

2019-05-29 09:13:23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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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下月起专项整治遛狗不拴绳

还包括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行为

燕赵都市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李会嫔)5月28日,石家庄市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城管局联合召开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将在6月1日起,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石市开展的此次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四种违法行为,集中进行处罚。

一是对遛狗不拴绳的,公安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拒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二是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在小区内的,先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三是对一户养多犬的,公安部门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是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发现遛狗不拴绳、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市民发现犬只粪便不清理的,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9。

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卫健委、团市委等各部门将发动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犬只登记、犬只防疫、疫苗接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新闻媒体也将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各部门联合形成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合力。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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