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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亿元“石家庄消费券”来了 分两批次在支付宝等两家平台发放

2020-06-19 06:57:26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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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记者从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提振市民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经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决定,自6月21日在全市发放“石家庄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这是市委、市政府加快促进消费回补、推动商贸业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消费券将在6月21日和7月4日分两次发放,分为普惠型消费券和定向型消费券两种类型,累计发放1.1亿元。

发放类型:普惠型和定向型

据介绍,普惠型消费券包含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等四大类;定向型消费券则面向工会会员定向发放。所有在石人员和外地来石消费人员,均可领取消费券。

消费券发放额度为1.1亿元。其中,普惠型消费券1亿元,将在阿里巴巴(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两大平台发放;定向型消费券1000万元,由市总工会按照相关要求,统筹引导各级工会提前向职工、会员发放。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分两期发放。汽车消费券一次性发放。

消费券发放作为一项惠民活动,还将带动更多县(市、区)政府、商业平台、商户参与到这次惠民活动中,预计可带动各商业平台、商户匹配优惠额度4亿元至5亿元左右。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自行发放。

发放时间:6月21日和7月4日

消费券发放将分为两期举行。第一期于6月21日9时发放,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第二期于7月4日20时发放,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24时。汽车消费券于6月21日9时发放,领取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核销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消费券发放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消费者可在支付宝页面同时领取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券。使用说明可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石家庄市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在云闪付APP领取。

消费券如何核销呢?据介绍,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按照1∶4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4倍及以上才能核销,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收回。汽车消费券须在指定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进行消费。结算时使用云闪付APP选择消费券,自动扣除核销。

预计将有数万家企业参与活动

据介绍,凡是在石家庄市登记注册、有线下实体店的、符合四大类别范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活动。参与企业由平台公司按标准要求圈定,商户可在平台查询,其他商户也可按要求在平台进行登记报名。详细情况可到支付宝平台和庄尚商务公众号查询。

石家庄市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商贸企业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消费秩序。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将加大打击弄虚作假、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随着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形势的总体好转,市民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在此关键节点发放消费券,有利于提升市民的消费意愿,进一步扩大消费规模。对商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而言,此次活动也是一场“及时雨”。据估计,全市将有数万家企业参与活动,将帮助企业进一步扩大经营,增强发展活力。(记者焦莉莉)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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