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新闻快讯>>

石家庄市​加快返还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21-01-05 15:13:16 来源:石家庄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1月4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加快返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工程已完工且入住使用,或工程至今未开工建设的,保证金可返还。

保证金的返还范围为,2005年6月至2019年10月底期间,在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中心缴存的保证金;2013年,石家庄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违法建设项目处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缴存的保证金。

返还保证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工程已经完工,并入住使用,根据省市关于解决遗留问题工程的相关规定,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工程已经完工,建设单位已经验收并入住使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已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至今未开工建设,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施工许可证已经自行作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

《办法》明确了返还流程,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单位或企业,需准备资料,报项目所在区住建局审核,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核实单》等资料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中心办理返还手续,可退回缴纳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 (记者宋钧)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谭倩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