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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居民医保缴费提醒!15天倒计时

2021-12-10 13:10: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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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石家庄市全民参保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现场。  陈玉摄

河北新闻网12月10日讯(陈玉)今日,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新闻发布会。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石家庄市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77.02万人。同时,提醒广大参保人群,2022年度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请大家切勿错过。

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发布会现场,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陈玉联介绍,为实现参保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石家庄市医保局通过和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初步建立了全民参保数据库,实行长期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为石家庄市参保缴费提供数据支撑,力争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应参保人群。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优化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为参保缴费群众提供制度保障和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石家庄市医保局重点做了以下五项工作: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市、县医保政策、待遇和-经办服务的统一;持续推进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省内就医无需备案,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河北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可全部按照网上自主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评审认定、工作日随时受理的模式进行办理;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门诊待遇,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起付线由200元降低为100元,让参保群众享受到更充分的医疗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促进全民参保

强化参保政策宣传,通过与石家庄市电视台、公交公司合作,充分运用电视媒体和户外媒体等方式,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做到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明确各县(市、区)参保目标任务,并对全民参保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征缴进度;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全民参保情况的督导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建立督查制度,确保全民参保目标稳步实现。

实行多渠道缴费模式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参保群众可选择多种渠道进行医保缴费。通过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办税服务窗口和22家合作银行端进行缴费;利用网厅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微信“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和微信生活缴费、手机App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 App、云闪付App、河北省电子税务局App自助办理医保缴费业务,实现医保缴费“线上办”。

陈玉联强调,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陈玉联指出,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2021年度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为580元。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多种保障。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医疗费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可按照普通病门诊、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慢性病病种门诊(城镇职工31种,城乡居民21种)和特殊病种门诊(8种)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各种医疗费的年度报销限额城镇职工为65万元,城乡居民为50万元,能够大幅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下一步,石家庄市医保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责权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也将切实担负起全民参保的主体责任,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下,全力推进,圆满完成全民参保任务,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缴费、踊跃参保,让看病就医依法享受国家政策保障。

责任编辑: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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